关于调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复印件份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2
注:申请人首次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系统时,应按申请材料的主要内容使用中文命名并分开上传至对应栏目;补正材料应按补正意见项目或文件主要内容命名并分开上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发布日期:2024-12-06信息来源: 食品审评中心
发布日期:2024-10-12
注:申请人首次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系统时,应按申请材料的主要内容使用中文命名并分开上传至对应栏目;补正材料应按补正意见项目或文件主要内容命名并分开上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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